关于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2018-04-26 09:27:23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校安全形势平稳可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渝教安发[2018]8号)文件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校决定自即日起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校属各单位要承担起自己本区域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师生员工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购买质量合格电动车,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要深入开展专题教育,邀请公安消防队员走进学校、走进课堂,面对面为师生员工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消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校属各单位坚决执行电动车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能”要求(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对检查发现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必须制止并立即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学校将依照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学习和掌握涉及电动车安全的各项规范和要求,完善充实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安全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严肃追究由于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安全稳定办公室

                                  201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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