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2018-10-22 22:46:47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 3号)、《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渝委发〔2018 1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责任书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279)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校园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渝教安发【20182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各校属单位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责任,现通知如下:

一、校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抓好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责任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侵害校园案(事)件发生,坚决防止学生被教唆、利用。确保本单位内不发生重大涉教涉校涉生黑恶案(事)件。

二、通过开展扫黑除恶系列宣传、扫黑除恶成果展、黑恶势力表现形式剖析、情景展现校园网贷危害、校园诈骗案例等系列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对黑恶势力的辨别能力,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在学校的滋生空间,防止青少年受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培养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远离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发动广大师生检举揭发黑恶势力,配合相关部门铲除黑恶势力在校园的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达到校园“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目标

三、建立黑恶势力侵害校园问题线索摸排移交工作机制和相关台账,在发现问题线索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问题线索按要求移送学校安稳办。利用部门网站、微信群、QQ群、微博等信息平台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2361879110),确保学校内举报渠道畅通。

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领导一切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反腐、“拍蝇”、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将治理学校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监督问责的重点之一,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五、线上学习。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关注“重庆发布”,进入“平安校园”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板块,通过典型案例分析、黑恶势力防范要点等内容的学习,加强警示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黑恶势力的危害,积极参与黑恶势力的线上举报,自觉与黑恶势力作斗争。远离黑恶势力控制的不良校园贷,提升广大学生对网络电信诈骗等新型诈骗行为的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六、线下互动。各二级学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活动,组织学生编排演绎校园网络贷情景短剧和交流心得体会等方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必要性。开展消费观及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七、网上签署承诺书。 为确保扫黑除恶宣传教育落实到每名在校学生,各二级学院在线上发起各班级签署“参与扫黑除恶承诺书”。

八、完成市教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扫黑办和学校交办的其他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任务。

九、对因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发现报告不及时、配合整治不彻底,对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有责任或工作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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