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管理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0 点击数量:

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

近期由于校内交通线路临时改道,校园进出车辆管理弱化,为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好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精神,现将校园进出车辆管理通告如下:

一、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严格按照交通指示标志行驶与停放,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校园内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在校园内鸣笛、超车和并行。凡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二、严格执行车辆登记制度。

未登记录入系统的教职工车辆,请带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教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81026日前到安稳办办理登记并录入系统手续;

未登记录入系统的丁香水谢小区业主车辆,请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81026日前交到小区物业值班室,由物业统一到安稳办办理登记并录入系统手续;

未登记录入系统的学校商铺经营户车辆,请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81026日前交到基建后勤处,由基建后勤处统一到安稳办办理登记并录入系统手续。

  三、外来车辆进出校园,应主动接受检查,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属各单位如有外来车辆需进入校园,请提前将车牌号码报安稳办或来人迎接。

  四、严禁黑车、摩托车(送外卖车辆)、无牌照车辆等进入校园;执行任务的公安、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与门岗管理人员说明后可以进出校园。

  五、出入校园的所有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对不遵守校园道路安全管理规定的驾驶人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校属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自觉遵守校园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规范校园车辆管理是营造学校良好交通、治安环境的必要措施,需要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支持与配合,敬请理解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