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应征青年在校表现类证明材料用印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26 点击数量: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使用流程加强印章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印原则

学校用印遵循归口管理、逐级审批、严格审核、安全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用印、谁经办谁首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开展校级用印办理工作。

二、线上办理

(一)申请人所在班级辅导员电脑端登录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办公服务,点击【OA办公】-【事务管理】-左侧栏【印章管理】-【行政印章申请】进入用印申请流程,上传需盖章的附件材料。手机端在智慧重工app,点击【OA办公】-【行政印章申请】进入用印申请流程,上传需盖章的附件材料。(标题、事项类别、印章选项请按照下图示列,事项类别选择“各项证明”)

(二)申请提交后需经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审批,同意用印后可持相关材料至渝北校区党政办公室(A栋办公楼705)办理用印。

三、线下办理

(一)申请人需填写《用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学校官网党委保卫部-下载专区栏下载)。

(二)依次经学院辅导员审核(签字)、学院领导审批同意,持申请表和需盖章材料到渝北校区党政办公室(A栋办公楼705)办理用印。

工作提醒:1.校外办学点(五一、立信等学校)、辅导员工作调动、学院变化、毕业多年等特殊情况,请联系专业归口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协助办理;2.建议大家多采用线上流程,让数据多跑路,学生少跑腿。

四、用印要求

(一)学校印章使用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用印事宜;用印地点为渝北校区A栋办公室705办公室;

(二)申请人应按相关程序要求,完成线上用印申请流程或者完整填写用印申请单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申请印章名称应与印件落款保持一致;

(四)各单位用印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审批人应审查用印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担相应的审批责任;

五、用印负面清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用印

(一)用印材料与用印申请单信息不一致的;

(二)未经规定程序审核批准或超越、滥用批准权限的;

(三)内容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

(四)非本校师生或与本校工作、业务无关的;

(五)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

(六)在空白介绍信、证件、证书或纸张上用印的;

(七)故意篡改或超期使用用印申请单的;

(八)其他不予用印情形。

 

(盖章)

20251125

附件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应征青年在校表现类证明材料申请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申请人及联系电话

申请用印种类与数量

 

学校公章

 

 

学校公章

用印事项类别

 

应征青年在校表现类证明材料

盖章材料填写审核情况

在校表现证明材料辅导员本人(是o o)填写完整。

 

 

辅导员签字:

辅导员意见

签名: 日期:

二级学院领导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备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