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使用流程,加强印章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印原则
学校用印遵循归口管理、逐级审批、严格审核、安全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用印、谁经办谁首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开展校级用印办理工作。
二、线上办理
(一)申请人所在班级辅导员,电脑端登录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办公服务,点击【OA办公】-【事务管理】-左侧栏【印章管理】-【行政印章申请】进入用印申请流程,上传需盖章的附件材料。手机端在智慧重工app,点击【OA办公】-【行政印章申请】进入用印申请流程,上传需盖章的附件材料。(标题、事项类别、印章选项请按照下图示列,事项类别选择“各项证明”)
(二)申请提交后需经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审批,同意用印后可持相关材料至渝北校区党政办公室(A栋办公楼705)办理用印。
三、线下办理
(一)申请人需填写《用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学校官网党委保卫部-下载专区栏下载)。
(二)依次经学院辅导员审核(签字)、学院领导审批同意,持申请表和需盖章材料到渝北校区党政办公室(A栋办公楼705)办理用印。
工作提醒:1.校外办学点(五一、立信等学校)、辅导员工作调动、学院变化、毕业多年等特殊情况,请联系专业归口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协助办理;2.建议大家多采用线上流程,让数据多跑路,学生少跑腿。
四、用印要求
(一)学校印章使用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用印事宜;用印地点为渝北校区A栋办公室705办公室;
(二)申请人应按相关程序要求,完成线上用印申请流程或者完整填写用印申请单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申请印章名称应与印件落款保持一致;
(四)各单位用印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审批人应审查用印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担相应的审批责任;
五、用印负面清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用印:
(一)用印材料与用印申请单信息不一致的;
(二)未经规定程序审核批准或超越、滥用批准权限的;
(三)内容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
(四)非本校师生或与本校工作、业务无关的;
(五)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
(六)在空白介绍信、证件、证书或纸张上用印的;
(七)故意篡改或超期使用用印申请单的;
(八)其他不予用印情形。
(盖章)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应征青年在校表现类证明材料用印申请表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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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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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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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用印种类与数量 |
学校公章 份 学校公章 |
用印事项类别 |
应征青年在校表现类证明材料 |
盖章材料填写审核情况 |
在校表现证明材料辅导员本人(是o 否o)填写完整。 辅导员签字: |
辅导员意见 |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领导意见 |
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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