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市政府对我市火灾防控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底,在全校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除险固安”为工作导向,坚定“防大火、遏亡人、控总量”总体目标,聚焦易引发火灾和易造成亡人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活动,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党委保卫部、团委、工会、基建后勤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保卫部,主要负责制订规划、实施方案以及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全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拟制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内容、检查标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同时要以专项整治为重点,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防控工作,全面彻底整改各类涉校涉生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涉校涉生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隐患。要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现状开展分析研判,切实找准消防工作问题短板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冬防期间,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开展1次全面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全市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科学制定检查计划,每周开展1次防火巡检。要注重专常结合,通过自查自纠、暗查暗访等方式,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场所或建筑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从源头管理、过程控制、事故预防等各个环节着手,逐项排查梳理,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完善详细的工作台账。
(二)突出检查重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九查”措施,即: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二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三查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按标准配置并完好有效;四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熟悉岗位职责,宿管人员是否熟悉防火巡查和值班值守职责,任课老师是否熟悉引导人员疏散职责;五查食堂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油烟管道是否及时、定期清洗,厨房工作人员是否熟悉初期火灾扑救;六查教室、宿舍的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线路老化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七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各类基础台帐和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八查实验实训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日常管理是否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九查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三)强力整改隐患。各单位对前期已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根据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危害等级,分类制定整治计划,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进度。对新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并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市教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强化督查督办,确保部署周密、措施到位、推进有力、效果明显。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可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视频等宣传载体和媒介,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公告公示、隐患曝光和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利用黑板报、板报、悬挂标语、校园广播等多种方式,采取专题讲座、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设置消防安全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切实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强化问责考评。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逐一落实主要领导、管理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逐项分解单位、科室(教研室)、班级等的消防工作责任,加强检查巡查,强化跟踪问效,建立“链条式”责任体系,严格问责措施。凡因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消防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学校将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
党委保卫部
2025年12月5日